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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提出八项措施打击虚拟货币“挖矿”

imtoken 2023-01-17 11:52:51

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公布了《坚决打击和惩治虚拟货币“挖矿”的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提供场地和电力支持的“采矿”企业将降低能耗预算指标;对故意隐瞒不报、清理关闭、缺乏审批监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究。

上述征求意见稿公告称,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开采和交易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消费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虚拟货币“矿业”企业报告平台的公告》,称建立虚拟货币“矿业”企业报告平台。 ,全面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信访举报。

打击“挖矿”行为的八项措施

内蒙古打击虚拟货币挖矿

上述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八项措施。分别为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实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和电力支持内蒙古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规定,加大节能监管力度,降低能耗预算指标;对故意隐瞒不报、清理关闭、缺乏审批监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责任。

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主管部门取消各项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追究责任。

通信公司、互联网公司等单位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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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等单位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停业整顿等处置。

对虚拟货币“挖矿”等主体擅自接入电源的,违法盗电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规。

企业、个人和其他单位以虚拟货币形式实施洗钱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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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和其他单位使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将按照《非法集资预防和处置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有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按相关规定列入失信黑名单;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便利和保护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虚拟货币面临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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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监管掀起了新一轮打击虚拟货币项目的浪潮。 5月18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的公告,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国等部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

三大协会提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服务内蒙古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为客户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使用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及本外币兑换业务;开展虚拟货币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

虚拟货币市场大幅下跌。比特币价格跌破 40,000 美元,以太坊跌破 3,000 美元,面临持续下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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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会发布公告当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消费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建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报告平台的公告》,表示为彻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项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四五”“能源消费双管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全面清理关闭“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护作用,完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渠道。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门建立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全面受理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上访举报。

随后,国务院财政委员会发表声明。 5月21日,国务院财政委员会召开第51次会议,要求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提出严厉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坚决防止个人风险向社会领域传导。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国务院首次对虚拟货币作出明确表态,这意味着接下来虚拟货币市场将面临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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